星期日, 8月 29, 2010

還在探索中的社會民主主義

今天明報內一編文章的節錄,介紹了社會民主主義者朱特的思想,反思歐洲的社會模式,其中錯中複雜的歷史因素及多樣性,使我不其然的想到香港民主派甚至香港社會的簡單化單一民主思想,除了間中看到施永青有提出民主發展不是只有一個模式,似乎就沒有看到其他民主主義人士有對多發展可能論述及討論。

"...幾近忽略朱特 值得深思

以上兩個原因都可分別大書特書,但卻我想詳談最後一個原因﹕在香港介紹這位社會民主主義者,到底是否合宜?在英語世界中,朱特應該算是最具有學術地位的社會民主支持者,有網上查一下,中國大陸與台灣亦有文章介紹他的思想與作品,包括悼文,國內甚至已翻譯出版了他兩本著作,其中之一更是他晚年的鉅著《戰後史﹕1945年後》(Postwar: A History of Europe since 1945)。香港有社會民主連線這顆政治新星,可是,對朱特幾乎沒有起碼的關注,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現象。

作為歷史學家,朱特對社會民主理念的認同,較少出自哲學性的推衍與思辯,而是歷史考察與省思。他指出,西歐戰後建立福利國家,不像今天的「中國模式」,並不是社會民主理念的偉大實現,相反,它是跨黨派的歷史共識,是在政治信心極度低落的情况下經營出來的。朱特認為,戰後歐洲已失去了意識形態魅力,不管是法國的革命傳統,還是德國的民族主義。東歐固然在蘇聯的支配下實行官方共產主義,西歐也好不到了哪裏,在美國的陰影下重建,追求的是穩定的民主制度,走出兩次大戰間的極端政治,不管是希特拉的納粹主義,還是史太林的專政。

如果你願意花時間去讀一下《戰後史》的第六章,你會發現,歐洲的社會民主起源多種多樣,不斷求變,不斷妥協。例如,北歐國家的社會主義政黨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已排拒俄國革命式的鬥爭,以及德國社民黨的路線,尋求工人、農民、資本家對福利國家及法團主義(corporatism)的認同;至於西德,社會民主共識當然建立在戰後政經重建之中;英國四、五十年代的福利制度與國營企業體系,工黨帶頭,而保守黨也認同。

六十年代以後,歐洲人才開始敢說有所謂「歐洲模式」,然而,旋即遭受更大的質疑與挑戰,特別是年輕一代。他們批評國家權力膨脹、政府及工會官僚化,或1968年法國學生革命時所抗議的「異化」。因此,歐洲政府的社會民主模式也在變,例如,政府的權力除了在福利、稅收方面保持主導之外,在大部分道德與公民自由領域上,權力已退下來,就連基督教民主主義者也不敢太放肆張揚。

八十年代以降,歐洲颳起新右翼或新自由主義風潮﹕市場化、私有化等等,社會民主共識遭受更大衝擊,但是,朱特跟不少左翼人士的看法稍有不同,他不認為社會民主沒有希望,反而它已變成歐洲人(英國可能除外)生活的一部分。朱特舉例,2005年的德國基督民主主義者默克爾(Angela Dorothea Merkel)打敗社民黨候選人,並不在於她提出了不一樣的政治綱領,而是她認同大部分社民主張。至於東歐各國在1989年後,雖經過短暫的震盪治療法,但也要在社會民主的各種制度中站穩陣腳。

不過,朱特並不認為社會民主帶人類進入天堂,社會民主運動是充滿不確定的二十世紀中冒起的,是對資本主義的不穩定及不道德制度的批判,以及另尋出路。兩次大戰後如是,今天的歐洲甚至世界亦如是,朱特認為,它留給我們豐富的社會遺產與記憶,不應隨意拋棄。

沒有政治論述能力

去年十月,他在紐約大學演講,題為〈社會民主中什麼是仍然活着的,什麼是壞死的?〉(What is living and dead in social democracy)。他指出,美國社會(香港也是?)最大的缺點是沒有政治論述能力,無法想像另類出路,尤其是不懂得如何「思考國家」(「think the state」)。朱特不是一位國族主義者,不是叫我們心繫家國。他認為,「思考國家」就是思考與論述「社會」,找出社會集體的需要,扣連群體的道德訴求,進一步運用政府或國家政策去實現社會利益與公義。

國內自由派知識分子愛談民主轉型,香港民主派談一步一腳印的妥協,有人說沒有抗爭哪有改變。不過,整個討論化約成策略的考量,而不是歸結到這個城市、國家的政經結構與危機,在充滿不確定性中,該提出什麼的社會需要與道德要求?在高唱入雲的「大國主義」之外,想像與尋求一種怎樣的另類可能?如果香港真有社會民主運動的苗頭,這些都是不可迴避的問題。

文 葉蔭聰"

星期五, 8月 27, 2010

不必要的批評

我激動,冷靜,反思。
對於一些港人對菲人惡意言語,我冷淡處之。
對於一些港人叫港人不要有種族仇恨,我也認同。

但請不要這麽快就抬出甚麼「大香港主義優越感」來批評別人,這並不會使人理智的看問題,反而變成互扣帽子。

若論冷靜,有理有節,真的對香港以後如何處理同類事件有益有建設性,還是看看沈旭暉在明報的一系列文章較好。

匹克、中人壽業績檢閱

匹克中期溢利升30%,但每股溢利倒退,而最差的是跟前個半年業績是下跌了4%,沒有增長,因兢爭加劇,10-11年每股溢利可能會下跌。

再看中人壽中期溢利升7%,每股溢利也同步升8%,但每股溢利Q1跟Q2是倒退了,下半年業績相信要看大陸股市表現,對保險股的溢利真是估不到,要投降了。

匹克及中人壽昨日收市是下跌了7-8%,匹克應該沒有保留的理由,而中人壽卻可以觀望一下。

匹克今天收市$5.2,但今天早上以$5.17賣出了匹克,似乎不能把握今天高位出貨,但相信會如阜豐會有一段下跌浪。(阜豐今天收$4.87,似乎開始有點跌定)

星期二, 8月 24, 2010

再看業績與業績前股價走勢

業績期多留意業績報告,同時也印證一下業績前股價走勢的預視能力。

之前提到宏利及包浩斯,業績前股價走勢一弱一強,業績結果也一如走勢的預測。沒有提及的阜豐,四月創新高後就明顯比大市走弱,業績也好不到那裡。

還有提到匹克與中人壽,中人壽還是弱於大市但匹克近期已擺脫弱勢,似乎市場對 Nike 推出平價鞋的介心只是短期現像,最後還是回到公司實際業績的預期上,匹克26日就出業績,不彷拭目以待。

星期三, 8月 18, 2010

奇怪的大行報告

冠君16日出了半年業績,上半年可分派收入按年跌15%,但摩根大通反而於17日將冠君產業信託目標價從3.18港元上調至3.74港元,這不是最怪的地方,最怪的是摩通於2月冠君低價$3.4X時下調目標價至$3.18,現時卻在冠君出了一個比它年初估計要差的業績,同時在現股價$3.7X時上調目標價,以下是當時它下調的理由;

"摩根大通表示,冠君<02778.HK>去年下半年租金收入按半年跌5%,進一步惡化。可供分派收入13.12億元,比預期少1.6%;每單位分派0.262 元,比預期高3.7%。去年下半年每單位分派實際按半年升0.7%,因較高派息比率。業績後,該行下調其今明兩年租金收入預測8%及6.3%,每單位分派下調10.4%及2.1%,至0.207元及0.203元,目標價由3.29元下調至3.18元,維持「中性」評級。"

冠君自2月至今不單沒有下跌,反而上升了,年初散戶參考了摩通報告而沽出,不知會是誰接了那些貨?現在那些當時低價接了貨的又會不會現在出貨?

星期二, 8月 17, 2010

賣出了阜豐

阜豐出了半年業績,雖然同比增長有30%但環比其實是下降了20%,加上玉米價上升,全年溢利可能會出現倒退,不冒險了,在今天以$5.56賣出取回現金,找前景更好的投資。

不過阜豐是一間出色的公司,未來出現見底回升時可能會再買入。

星期一, 8月 16, 2010

弱點

回顧自己的投資成績,股票上的投資基本上跟大市同步,反而非證券上的投資有較好成績,歸納之前的買賣成績,可以說自己有以下弱點:
1. 對個股高位回落後沒有止賺,不能保護已得利潤
2. 對大市轉勢不以為然
3. 止損不夠快
4. 不董加碼選擇正確的股票

因此今後目標是:
1. 加強對個股見頂(或見底)的知識
2. 加強對大市轉勢的知識
3. 改善止損的心理質素
4. 了解加碼投資的技巧

星期日, 8月 15, 2010

投資金句 (William J. O'Neil)

在市場上,你的目標並非要做到每次選股正確,而是要你選股正確時賺大錢。

星期三, 8月 04, 2010

香港司法公義的衰落?

包致金侄女的案件只是最後一根稻草,無容置欵司法(甚至執法不公)的現象一直存在,要問的是究竟香港司法比以前差還是香港人的容忍度下降了﹖

【明報專訊】三度襲警均免囚 司法公義蒙陰影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的侄女Amina Mariam Bokhary (以下稱Amina),9年來3次被控襲警罪,分別都罪名成立或認罪,但是她都先後獲得法官輕判,毋須坐牢,情况極其罕有。由於Amina家世的顯赫背景,許多人質疑她在司法過程中有特殊待遇,使司法公義在她的案件中未能得到彰顯。由於事態絕不尋常,衝擊着港人珍之重之的核心價值——司法公義,律政司應該尋求補救,以消除市民的疑慮。

一般名人或名人親屬涉及刑事案件,由於他們有財有勢,本來已經有先天優勢,包括有財力聘請大律師甚至資深大律師,為他們挖空心思打官司,也可以請權威醫生寫健康報告。另外,也可以動員社會名流為品格證人,作為向法官求情之用。上述3項優勢,在法庭和對於法官,甚為管用,歷來名人或其親屬涉案使出這3招,得以脫罪或象徵式判刑的例子,罄竹難書。所謂「司法公義人人皆有,有財有勢的人會得到更多司法公義」的說法,乃司法公義實踐中的現况描述

從檢控到判決

Amina都獲「鬆手」對待

就Amina而言,除了上述優勢,她的叔父包致金身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她的嬸嬸包鍾倩薇是高院原訟庭法官,他們兩人在司法界的顯赫地位,會否成為被告另一層優勢,在侄女的案件中起過作用,正是此案宣判後,引發輿論熱烈討論的原因,也是許多人心中疑問的關鍵所在。

Amina涉及的第三次襲警案,從檢控到判決,確有不尋常之處。先說控罪,她當日酒後駕駛,逆線迎頭撞向旅遊巴,按2008年高院審理裁判法院一宗上訴案件時,確定逆線所構成危險的程度,已屬危險駕駛。法律界人士認為律政司不以危險駕駛罪名檢控Amina ,選擇控以不小心駕駛罪名,已經是「鬆手」。

另外,當日Amina掌摑執勤警員耳光,據電視新聞現場錄音,噼啪有聲,全港市民都聽得到。如此動作,是蓄意襲擊執勤警員,不同一般示威時發生的警民衝突、警員聲稱被襲擊的情况。根據香港法例,襲警可循兩條例檢控,一條是《警察通例》中「襲擊執行職責警務人員」,最高罰款5000元及監禁半年,可判緩刑;另一條是《侵害人身罪條例》的「意圖犯罪而襲擊或襲警」,最高可監禁兩年。今次引用檢控Amina的,是罪責較輕的一條。

至於判決,裁判官重視Amina的良好背景、美滿家庭及教育,更認為她並非壞人,是需要接受幫助的病人,就襲警罪只判她接受1年感化;其餘拒絕提供呼氣樣本及不小心駕駛,則分別判她罰款8000元及停牌1年。不過,法律界人士認為,初犯襲警罪,已經可以判處入獄,基於一些考慮寬大處理,還可以接受,但是再犯仍然不判囚,則不能接受,被告第三次襲警,竟然獲得輕判,毋須入獄,更是無法接受。

另外,法律界人士又認為酗酒和躁狂抑鬱症,作為抗辯和求情理由,一般情况下,不會得到法庭接受,况且在Amina的案件中,她2008年第二次襲警時,已經用躁鬱症來抗辯和求情,這次她故技重施,但是兩年來是否就此接受過治療,法庭並沒有交代。法庭總不能容許恃病凌人的情况,繼續存在。

所以,綜合上述情况,由檢控到判決,Amina都得到對她極有利的對待,事實俱在,人們自然聯想到她的顯赫家世在起作用,否則,發生在她身上的事,很難以常理解釋。

並非要苛待權貴

期望一視同仁而已

Amina獲得輕判,警隊反彈甚大,有網民在facebook設立一個「強烈要求律政司介入,重判包致金侄女」的群組,可謂一呼百應,到昨日已有逾萬人加入。律政司要撫平民情,只是事態的其中一面,就算在法治層面,律政司也有責任釐清判決是否恰當。因為裁判法院審理很多這類酒後駕駛和襲警案,而 Amina的案例,有可能會被援引。其他法官若都像阮偉明般判決,這樣就突出了同類案件的被告,是否都不用坐牢的問題。

對於名人或名人親屬,社會人士並非認為要嚴苛對待他們,只是期望法庭實事求是,正常的「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為準繩」,與其他各色人等一視同仁而已。Amina的案件實在有太多不合理之處。有財有勢的人法律上會獲得寬大處理的影子,揮之不去。法治是港人珍惜的核心價值,就算回歸之後,香港許多方面倒退了,但是在司法獨立、公義彰顯方面,仍然能夠站穩腳跟,港人也引以為傲,這是700萬人共同努力的成果;但是,法治也可以很脆弱,類如Amina案件的判決,讓人質疑箇中可能存在不公正、不公義的一面,律政司若不處理,法治就會蒙上巨大陰影。

司法公義不但要做得到,在實踐過程中也要使公衆看得到。Amina的案件,顯然未能滿足這個準則的檢驗要求。律政司必須尋求補救,按現有程序,律政司可提出覆核,由原審裁判官阮偉明處理,律政司若仍然不滿覆核結果,則可交由高院原訟庭覆核。捍衛法治是律政司的責任,期望律政司採取行動,就Amina 的案件,還香港和市民一個公道。

星期一, 8月 02, 2010

再一次顯示香港司法不公的現象

之前都提過在香港,有錢有面的人打人、非禮及犯小罪可以不用坐牢,一般人第一次襲警都要坐牢幾星期,但她第三次襲警都不用坐監,她家境良好都是法官輕判原因之一,唉﹗

包致金姪女判感化 有警員認為過輕
2010-08-02HKT18:23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的姪女,今年初在發生交通意外後,掌摑一名警員,承認襲警、不小心駕駛等三項罪名,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罰款8千元及停牌12個月。

警察員佐級協會表示,有前線警員認為判刑過輕,但尊重法庭裁決。

前文
香港司法的不公現象

PS. 有警員話以後唔知點執法,敢又唔洗咁担心,唔係個個都有財有勢、或者有家底,第時淨係足D小時民呀、職業司機呀、唔係渣靚車嘅咪得。

星期日, 8月 01, 2010

中國政府做事兩極化

撐粵語行動本來只是小事一樁,但中國政府就是喜歡把人民表逹意見或異議看成是反政府一樣的頭等大事,但對官員的腐化就大事化小。

小小的撐粵語行動也演變成警民冲突,對新疆和西藏管治的拙劣可想而知,這些官員就只會自己增加敵人,加強人民的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