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7月 19, 2008

內地不同政見人士黃琦被捕

RTHK『在四川大地震後協助死難學生家長的內地不同政見人士黃琦,被公安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正式拘捕。

44歲的黃琦上月10日在成都被拘留,法新社引述黃琦的妻子說,公安昨天把拘捕通知書,交給黃琦的母親。

四川大地震有多間學校倒塌,有學生家長要求徹查學校豆腐渣工程。家人認為,黃琦被捕,是因為曾經幫助這些家長。』

想不通為何這些人以法制容許及和平方式爭取政府問責也受到迫害,難道要像其他地方出現暴力抗議行為,唯一的理由是地方政府本身有錯,害怕被追究責任而以公共機關防止民間行動。

若以上的猜想是正確的話,另一個問題就是為何中央政府對地方的錯失視而不見?這對中央有何好處?是派系人事使中央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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