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0月 21, 2010

企業第一個責任

陳啟宗說企業的第一個責任是賺錢。

我會說企業的第一個責任是"從提供社會服務中賺錢"。

我認為企業"提供服務"及"賺錢"的功能不可以分離,決一不可,而且也不可以比那一個優先。陳啟宗的說法是以賺錢優先,這正是奸商背後給自己良心的開脫或不當行為的借口—可以先搵你笨,再施捨一點給你。

只有將"提供服務"及"賺錢"放在對等的地位上,商人才可以有正確、合情、合法、合理的心態作出對企業、對社會有益有建設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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