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親商的取態仍舊沒變,許多時對對商人不利的資訊都不會公布,市民的利益及對市民重要的知情權反而是次要。
政府許多時不公佈出問題商店的名字、不公佈對市民有害的資訊,我想對於大部份這並不是「平衡」而是徧向商介利益。
奶油包含菌溫牀 食安不公布
熱狗同列高風險 私籲業界「勿放4小時」
【明報專訊】不少港人愛吃的香軟椰絲奶油包和熱狗,其實是高風險含菌麵包,食安中心早前調查已發現此兩款麵包的「微生物質素欠佳」,卻只向業界披露資料,並私下速速擬訂指引,籲業界應將放在室溫逾4小時的椰絲奶油包和熱狗棄掉,不能再賣,惟公眾對此風險全不知情,習慣買椰絲奶油留翌日做早餐的市民恐隨時食到屙。
食安中心最新研究亦顯示,市面食品中,桂花魚、蠔和鯧魚是二噁英含量最高食物,受砒霜污染最嚴重食品則是通菜、鹹蛋和蠔,此兩物質均屬致癌物,但署方亦只選擇性率先向食物業界講解,至今未向公眾發布資料(見另稿)。
早前調查發現 只向業界講解
食物安全中心上周發表,籲業界年底前提交意見,更特別就安全製作椰絲奶油包和熱狗訂立指引,背後原來是調查揭發兩款包含菌問題。據本報了解,食環署顧問醫生何玉賢上周與業界會晤披露,早前檢測麵包微生物含量,發現椰絲奶油包和熱狗均屬「微生物質素欠佳」的高風險麵包。
食安中心沒有進一步透露有關麵包含菌量,以及何時會公布有關資料,不過卻急急發出指引,提醒業界製作椰絲奶油包時應向供應商查詢使用的人造奶油在室溫下存放是否安全,配製奶油餡料時應審慎,以免過量。椰絲奶油包若放室溫超過4小時便應棄掉。
至於製作熱狗,指引亦要求業界要將香腸中心溫度加熱至75℃,維持至少30秒,熱狗須存放室溫少於2小時並放入雪櫃,若存放超過4小時亦要棄掉。
有麵包店擺逾5小時
記者巡視灣仔多間麵包店,大部分店員均指椰絲包出爐後很快售罄,無可能存放逾4小時,但亦有麵包店中午12時出爐的椰絲奶油包,大約十多個仍擺放至下午5時。記者查問店員知否食環署指引,店員卻回應﹕「食環署殺到來才找我老闆吧!」
奶油滋生金黃葡萄球菌
傳染病專科醫生勞永樂直指,奶油是滋長金黃葡萄球菌的溫牀,只要有糖和鹽能量,細菌便可高速滋生,奶油包在室溫存放2小時已不合規格,食安中心指引將之延長至4小時實已對業界很「寬鬆」。他不諱言,「食環署最弊是什麼都說要取平衡」,不公布資料怕業界受損,市民不知風險甚至再用人手揀麵包,反會令麵包含菌問題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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