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8月 06, 2007

多數 少數

本來不打算再回應,因為有沒有價值、想折不想折、多少有主觀成份,不過跳出皇后碼頭,跟kris說回『少數人』。

你是否真的尊重少數人?
我們可否在建制裡讓『少數人』的意見得到討論?
我們可不可有『保育團体』的功能議員?
我們可不可有『少數族群』的功能議員?
我們可不可有『傷殘人仕』的功能議員?
政府可否委任有代表的原居民入區議會?
你有否想過一人一票的選舉制度可否選出這些『少數人』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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